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购物卡由于是商家发售的无记名代币卡,其作用可代替现金购物,且因便于携带等原因已成为送礼的首选,发售对象绝大多数为机关企业等单位,也有些单位购买购物卡用于发放职工福利。同时由于购物卡携带方便、又可以开具发票,成为送礼的首选。
购物卡,本是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方便准备的,但是一般个人消费者不会购买购物卡,因为除自添麻烦外,有时还需交手续费,增加了消费成本。现在购物卡除了被有些单位购买用于发放职工福利,主要成了送礼用的灰色消费卡,这背后掩饰的是权力和金钱的交易。
对于商家来说,购物卡意味着巨大的经营操作空间。只要有人来买卡,面额可以定做,而且只要是商场有的名目,发票可以随意开。对于他们来说,购物卡回笼资金快,企业可以用发票冲账,采购人员可以吃回扣,是件各方面都得利的事。而且购物卡不能兑换卡内零头,一些消费者就会放弃卡内余额,再加上损毁、丢失等各种原因,每年会有大量现金沉积在购物卡上。这些资金一旦过了使用有效期,就成了他们新的利润来源。
对于第三方发卡机构来说,帮助商户发卡,可以取得1%-3%的返佣,且这个比例随着近年来发卡机构的强势还在提高,其中餐饮、美容等服务类企业的最高返佣比例甚至可以达到20%。
对于“黄牛”来说,通过低价收卡高价卖卡的方式来赚取差价。九折收卡,九五折或者九六折卖卡。
对于购买购物卡的消费者来说,可以用较低价格买到购物卡想当于打折购物,省了钱了。
看似大家都得利了,但灰色购物卡的背后的权钱交易的买单都是第个普通的纳税人,伤害的是纳税人的利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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