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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从限购令一下,有些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人想出了种种怪招,还有一些中介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。
一、以公司名义购房。但是成本较高,契税要全额缴纳,还要缴纳印花税、房产税。借用公司名义买房,虽然不受买房套数限制,但一旦与公司关系破裂,与公司之间容易就房屋产权的归属产生争议。对购房者来说,由于房屋产权登记在公司名下,该房屋有作为公司资产被法院强制执行还债的风险;对企业而言,因买房、贷款等合同均以企业名义对外签署,则一旦个人在此过程中,未按约支付房款、贷款或相关费用,则对外首先由企业承担付款责任。
二、先签合同暂不过户,等以后有了购房资格再过户。如果原房主收了你的钱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或拿去抵押,这种容易“赔了夫人又折兵”。
三、冒充公司员工补齐税款。找一公司,冒充是其员工,补齐5年的税款,加上给公司和黄牛的钱,5年的纳税记录大概四五万元就可以拿到。帮助员工非法购房的单位涉嫌违法;其次,购房者个人也可能因不符合购房的实质性条件,让房产证“打了水漂”,一旦被有关部门查到这种弄虚作假的行为,房产证有可能被吊销。
四、采用“假结婚”、“假离婚”等手段。这有两种可能:一是形式上的假,比如伪造离婚证、结婚证等证明文件,这种情况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;二是实质上的假,即“证是真的,关系是假的”,由此有可能带来财产分割的法律风险。
政府采取的政策本为抑制房价,打击炒房,如果是刚需的话,何不等等再说呢?中介有时为了挣钱会给你想歪招购房,还能多抽佣金,至于隐患是不会跟你讲明白的,以后出了问题只有自己承担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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