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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限购条件下,为了拥有购房资格而产生了亲属之间转让房产的方式。亲属之间转让房产一般包括赠予、买卖两种去名方式,其所对应的成本各不相同。
一、通过赠予的方式。这是一种较为常见且符合常规的做法,一般情况下,亲人中间一方通过这种方式取得另一方的财产,不动产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进行转让。
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予给直系亲属,所需承担的费用主要有两个部分,即契税和公证费。不管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,契税一律按赠予部分的3%征收;公证费也必须缴纳,为赠予部分的2%。举例说明,如一套总价为300万元的公寓,子女所占份额为100万元,赠予时需承担的费用为子女所占份额的5%,即5万元。
二、通过买卖的方式,即将自己名下房产的卖给其他亲人。
如果通过“买卖”的方式,则需按照目前房产交易过程来征收相关费用,主要包括房产税、个税和契税等。就上述案例来说,如果转让购入时间未满5年的非普通住宅,则要缴纳10.65%的税费,即3%买进契税、2%的个税和5.65%营业税。由此看来,“买卖”方式所需负担的成本要高于赠予。
不过并非所有的“买卖”方式都需要承担如此之高的费用。根据现行相关纳税规定,如果是满足唯一一套、超过5年和低于90平方米三个条件的普通住宅,只需承担1%的契税即可。
综上所述,到底是选择赠予还是买卖方式,需根据物业的实际情况来具体对待。对于非普通住宅来说,赠予显然比“买卖”方式划算。但对于普通住宅来说,如果已经超过5年时间,因为不涉及房产税,选择“买卖”方式便更合理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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